不需要。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4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