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 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江苏

地方特产2024-03-15 12:50:50未知

南京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 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江苏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法定节假日包括: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本文标签: 农历  当日  劳动者  丧假  探亲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