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失业金领取标准

地方特产2023-03-28 10:50:04佚名

南通失业金领取标准

  待遇标准

  ▪ 核定当次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2006年7月前农村户口的标准为同类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70%。)

  南通失业保险金办理对象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本文标签: 失业人员  基数  个月  月平均  标准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