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①办理对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
②注意事项
⒈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时前空腹进行;
⒉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⒊个人完成各种检查,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地方特产2024-03-19 22:07:22未知
①办理对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
②注意事项
⒈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时前空腹进行;
⒉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⒊个人完成各种检查,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