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职工生育保险申报
经办部门: 基金征管科
受理材料
1.新增人员合同
2.调入人员调令或其他证明材料
3.减少人员的辞职报告、合同到期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退休人员退休批文或《基本养老保险审核表》
5.参保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表
6.报盘软件(人员增加较多时使用)
受理范围: 参加桂林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参保人员变更和正常申报。
办理程序及要求: 收件→审核→变更→打印申报单→复核
办结期限:每月1—15日收到全部资料和表格后当即受理,当月30日前申报单位尚未缴清申报费用的,可修正变更内容。
二、桂林职工生育保险缴费
经办部门: 基金征管科
受理材料
1.缴费申报单
2.自动托收协议
受理范围: 参加桂林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
办理程序及要求: 收件→审核→由单位转账/托收/单位通过银行现金付款
办结时限: 签订自动托收协议的单位每月16日后由基金征管科通过银行自动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