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劳动仲裁审理案件期限+收费情况
注意: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对请求事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争议范围,或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或申请人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被申请人不明确的,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可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结案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但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变更或增加仲裁请求,或申请司法鉴定,或进行公告送达等,将依法另行计算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