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是一个关键性的节点,如果你是2011年7月1日之前参加的养老保险,累计缴纳不足15年了,再继续延缴5年后,仍然不足的,可以一次性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