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只为了找到她 小伙见女孩一见钟情三十年后

情感百科2024-03-01 09:05:07未知

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只为了找到她 小伙见女孩一见钟情三十年后

关于到现在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只为了找到她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是非常有兴趣了解的吧,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只为了找到她呢,小编也是到网上收集了一些与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只为了找到她相关的信息,那么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在北京王府井的一家书店内,一名男子孙先生遇到了一个女孩,孙先生对女孩一见钟情,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当场要到女孩的联系方式,在回去后,回想起这个女孩,孙先生是一阵后悔。

为了能够再找到这位女孩,孙先生每天都到这家曾经遇到过女孩的书店,甚至是把自己的工作都给辞掉了。可是一连蹲守了50多天,都没有寻找到自己心中的那个她。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孙先生想出了一个荒唐的主意,去法院起诉这名女孩,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她。因为他觉得法院会有各种办法来帮助自己寻找到这位女孩。可是当连女孩姓名、籍贯、联系方式、住址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这属于民事诉讼中没有明确的被告的情形。

令人感到可笑的是,在得知这个情况后,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时,竟把女子名字那一栏填为了“紫霞”。而且理由也是很荒唐,此男子认为是该女孩让自己茶饭不思,像一个行尸走肉,甚至如果再找不到她,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原报道中贴出的起诉书内容显示,孙某的诉讼请求为:“请你院依法向被告发出公告,让其出庭与原告当庭对峙;请你院依法判决被告给原告精神补偿,也就是一个答案、说法……”

孙先生告诉法官,他认为女孩没有来找他是没有看到他张贴的寻人启事,他认为法院会在电视上播放公告,而女孩看到后一定会回来找他。

法官耐心的跟他解释,被告人不明确,双方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也只会裁定不予受理。而且民事诉讼是以解决争议和纠纷为目的,如果是借用诉讼来达到其他目的,那就脱离了诉讼的本意。法院不建议他起诉,起诉也将不予受理。当时男子竟然称如果法院途径实在是不行,那可以想其他更加冲动的办法。

该事件也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样的行为无法理解”、‘太过一厢情愿了’、“有点夸张了”。还有网友表示应该以工作为重,“先养活好自己才可以”。

本文标签: 钟情  男子  女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