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通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市区符合条件人员请及时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0元/人•月,发放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三、申请期限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领,也可到市区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现场申领。
方法一:
登陆“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南通”市,依次点击“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完善相应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方法二:
在微信、支付宝或者“南通人社”APP中搜索“电子社保卡”,进入后依次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去申领”,阅读申领须知后,勾选并点击“同意”,选择“参保地”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方法三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就近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现场申领。
五、注意事项
1.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多个地区参保的失业人员请在最后参保地申领。
2.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转移。
3.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4. 申领人需及时激活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功能。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