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8号通告(南通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社会热点2024-03-09 11:25:47未知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8号通告(南通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关于进一步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范围的疫情防控措施作进一步动态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截至2022年4月14日12时的具体范围附后。后续管控范围和措施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

  二、自2022年4月15日零时起,对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进一步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非必要不离通,非必要不来通。所有市外来(返)通人员要提前向社区、单位(或入住旅店)双报告,携带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2.重点人群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一般人群根据属地安排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

  4.所有中小学校(除高三年级外)继续停止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幼儿园(托幼机构)继续暂停幼儿入园;高校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5.长途汽车客运、公交线路继续暂停营运。

  6.封闭式景区、景点和开放式景区内封闭式场所,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棋牌室、网吧、酒吧、KTV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场所,各类洗浴场所、美容院(理发室除外)、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开放。餐饮服务场所不提供堂食服务。

  7.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监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8.所有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

  9.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行政村等严格执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批)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查码、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发现行程卡带“*”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立即登记并向属地社区(村居)报告,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10.行程卡带“*”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继续停止聚集性活动,不开展线下节庆和非必要会议、文体活动,“红事”停办,“白事”极简。

  三、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进入公共场所要扫“场所码”(通过“南通百通”APP或微信“好通码”小程序获取场所二维码)。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及时通报疫情相关进展情况,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等不配合防疫相关规定、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4月15日零时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拓展】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场所  措施  封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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