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意见的适用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2. 2022年2月份当月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份当月用电量60%(含)以上;
3. 春节期间留常员工人数10人以上,员工须在常州缴纳社保,且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期间全程留常、户籍系非常州大市的外来员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常州本地范围内未购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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