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式:
各民办初中实行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招生学校:
宾阳县光华中学、宾阳县志远中学、宾阳县北高中学、宾阳县育贤中学、宾阳县博文学校。
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原则上在宾阳县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县域范围招生。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自愿报名民办初中招生录取:
(一)具有宾阳县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宾阳县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父母双方在宾阳县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宾阳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
(一)以学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宾阳县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原就读小学在学籍系统中直接识别或下载打印)。
(二)以学生户籍信息申请报名的:户口簿。
(三)以随迁子女信息申请报名的: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上述三类材料有其中任何一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