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分饰三角骗钱骗色

星座周易2023-04-06 15:05:04佚名

一人分饰三角骗钱骗色

  基本案情:

  仅有初中文化的被告人胡某,平时靠维修天然气壁挂炉养家糊口。2020年12月的一天,胡某在入户维修时结识了一刘姓大姐,胡某谎称刘大姐家院子里的几棵树风水不好,影响家庭运势,建议其把树刨掉,家中难事即可迎刃而解。刘大姐听后深以为然,觉得此人有些“道行”,便将胡某介绍给婚姻不顺的妹妹玲玲。

  为博得玲玲信任,胡某先故作坦诚,说玲玲面临的问题比较严重,自己看不了。再透露自己在九华山有个师父,愿意向玲玲引荐。随后,胡某将自己另一个昵称为“超越”的微信号推荐给被害人玲玲,变成了所谓九华山“风水大师”。

  胡某使用“超越”的微信号给玲玲观看面相,并占卜其生辰八字,故弄玄虚地说出了一些玲玲婚姻家庭和事业上遇到的不顺事情。胡某趁机表示,玲玲近期会有血光之灾,要想消灾解难,需要找一个八字吻合的“贵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吸收“阳气”,否则家人会发生意外。

  2020年12月20日,玲玲与胡某假扮的“贵人”相约在县城一处快捷酒店见面,并发生性关系。27日,胡某故技重施再次强奸了被害人玲玲。

  在此期间,胡某以“风水大师”的名义,要求玲玲除了长期与“贵人”保持关系外,还要与之合财做生意,并让玲玲出钱供奉佛像以保平安,先后共计诈骗其8万元。

  之后,玲玲发觉不对,向所谓“贵人”讨要做生意的钱,胡某推三阻四称钱已花完。被害人玲玲终于明白一切都是骗局,遂向青县公安局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两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8万元,已构成诈骗罪,遂以强奸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胡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沧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上来自中国法院网 作者:姚曼君 彦宇雷)

  

  骗奸可能构成犯罪:

  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很明显,本案中的胡某并没有使用暴力、强迫手段,而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被害人玲玲同意后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也称为欺骗强奸。常见的欺骗强奸有四种,第一,利用治病名义的强奸。例如医生以治病为幌子乘机奸淫病人。第二,利用迷信手段骗奸。例如本案中胡某假借治病消灾名义的强奸。第三,假冒伴侣强奸。例如,乘妇女睡着后,冒充其丈夫将其强奸。第四,假冒他人实施的强奸行为。例如假冒达官显贵、明星等骗奸。在我国,前三种都被认为是使被害妇女不知、不敢、不能反抗的手段,具有与暴力、强迫相同的强制性,因而构成强奸罪。至于第四种,行为人同样是通过实施欺骗行为获得妇女的性同意,且一些英美法系国家也将这种行为认定为强奸犯罪。但我国尚未采用这样的认定方法,而更可能是将其归为通奸行为(遭受道德谴责或者承担民事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实践中,通奸一方的配偶发现奸情时,偶见出轨方出于羞愧或者无法面对后果的考虑,谎称自己遭受强奸。这种情况下,通奸者仍有遭受刑事追责的可能。

  从文章的描述来看,胡某起先仅仅是实施一种欺骗行为。但在刘大姐将其介绍给玲玲后,胡某在与玲玲交谈中可能发现了被害人的某种心理弱点,便顺势抓住了实施性犯罪的机会,这属于典型的利用有利机会型动机。这种情况下,犯罪人的强奸动机起初可能并不强烈,但是有利机会出现后,一开始微弱的性动机会迅速膨胀,进而实施犯罪行为。社会生活中更加典型的情况是,犯罪人在入户行窃时发现屋内仅有一名女性,进而在盗窃外再实施性犯罪。

  本案中,胡某强奸妇女一人,一般是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根据恶劣程度、强奸次数增加刑罚量。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强奸罪属于重罪,犯罪人能否适用假释、缓刑以及积极赔偿被害人所能得到的量刑“优惠”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诈骗犯罪: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受骗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受骗者遭受财产损失。本案中,胡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编造“合财做生意”这一虚构事实来骗取被害人玲玲信任,在玲玲给付钱款后,自己花完并无法偿还,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随着科技的发展,如胡某这样的传统诈骗已经不多见了,现在的犯罪人更倾向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这不仅是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成本低,更是因为实践操作难度小,成功率高。与电信网络诈骗这种非接触式诈骗不同,传统诈骗是通过犯罪分子与被害人之间的面对面互动完成的。这不仅要求犯罪分子善于察言观色和拥有准确的判断能力,也要求其善于表演,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般只有那些年纪较大,知识经验较为丰富的犯罪分子,才更容易通过表演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一般的年轻人很难完成。笔者认为,本案中的胡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应该算是比较聪明的。

  本案中,诈骗数额是八万元,依据刑法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最高可处以3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处以10年有期徒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五十万元以上),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另外,由于胡某还实施了强奸行为,因此应该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在总和刑期以下、两个刑罚中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法院最后判了被告七年有期徒刑。

  北京蓝秦律师刑事法律服务团(公众号)

本文标签: 玲玲  被害人  强奸罪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