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0人气:作者:未知
申请材料:
(一)《中山火炬高新区租赁型人才房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2);
(二)人才身份证(护照)、结婚证(已婚者)、劳动合同、人才证(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鉴定)、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火炬高新区的企业所引进的人才,需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区交纳社会保险或纳税;
(二)非国企、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三)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名下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四)非我市财政供养人员,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人才房租金补贴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附件:
1.中山火炬高新区人才房源详情
2.中山火炬高新区租赁型人才房申请表
3.中山火炬高新区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
4.《中山火炬高新区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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