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重点管理区为:
1、县城建成区,具体范围:滨河路以南,口泉间以西,310国道以北(含明润物流园及附近居民小区),姜眉路以东(含西苑小区、新庄源以下),
2、汤岭旅游开发区,具体范围:商务大道以南(汤峪河东侧)小中心大道以南(汤峪河西侧)、法汤路以西、汤峪河以东;
3、其余区域为一般管理区,未经登记,不得养犬,养犬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
依法养犬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管理制度,犬只取得免疫证明后,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犬只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