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犬登记:居民养犬需要到居住地社区或乡镇政府登记,提交养犬人的身份证明、犬只信息等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养犬登记费用。
2.犬只数量限制:市区居民每户限养犬只数一只,农村居民每户限养犬只数不超过三只。超过限养数量的需进行相应处理。
3.犬只品种限制:禁止养犬的品种包括狼犬、斗犬、猎犬等凶猛品种,以及因品种特点容易引发恶性事件的犬只。
4.犬只管理要求:养犬人应当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确保犬只的健康和安全。大只必须接种狂犬疫苗,并定期进行体检和驱虫等。
5.犬只携带要求:出门遛狗时必须使用牵引绳,并随身携带犬只的养犬登记证明。禁止将犬只放养,犬只在公共场所应当使用口罩。
6.犬只繁殖管理:繁殖犬只需办理犬只繁殖许可证,并符合相关繁殖标准。禁止无证繁殖犬只。
7.犬只行为管理:禁止犬只扰民、攻击他人或其他动物等危害行为,犬只肇事的养大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仅为概述,具体的淄博市养犬管理规定可根据当地法规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