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江西医保“省内无异地”?
江西医保“省内无异地”的开始时间是2023年4月1日。住院患者的待遇认定以出院时间为准。
江西医保“省内无异地”是指江西参保人在江西省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需要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就可以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
参保人在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报销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按照按参保地同级别医药机构的同比例计算报销待遇,不提高起付线,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不降低报销比例。
比如说:小明在萍乡市参保,现在要去南昌市看病。“省内无异地”实施后,小明在南昌市任意一家定点医院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都和在萍乡市同级别的定点医院保持一致,即“省内异地医保待遇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