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少儿医保报销标准 济宁市新生儿医疗保险

时间:2024-09-16人气:作者:未知

济宁市少儿医保报销标准 济宁市新生儿医疗保险

  1. 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

  支付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80%、70%、55%,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住院费用提高5%;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按同级医院比例的60%支付,年度内最高3万元。

  2. 慢性病报销起付线:

  慢性病 500元起付线(血友病、尿毒症不设起付线)。

  支付比例:甲类70%、乙类一、二、三级分别为65%、55%、45%。

  最高支付限额:甲类7万元,乙类5000元,2种甲类及以上15万元,2种乙类及以上6000元,甲、乙类按甲类7.5万元。

  3. 大病保险

  起付线:起付标准为1.2万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60%,10万元(含)至2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65%,20万元(含)至3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70%、30万元(含)以上报销比例75%,年可报销大病保险40万元。

  4. (特药)省级大病统筹保险:

  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60%,年最高补偿20万元。

  5. 无责任人的门诊意外伤害:

  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支付比例8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标签: 万元  比例  乙类  责任人  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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