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场地对外开放说明

地方特产2023-03-06 23:59:42未知

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场地对外开放说明

  一、开放对象

  1.学校师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学校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易突发的重症疾病患者及身高1.2米以下儿童不得进场。

  二、开放场地

  开放的场地为学校后操场,含的1个塑胶田径场(300米),2个塑胶篮球场。

  三、开放范围及各场地人数

   田径场(限60人)、篮球场(每个半场限10人)总量控制以员满即止的原则,总计人数不得超过100人。学校对每天(次)进入学校及其场地锻炼的居民个体或团队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入,以保障居民银炼的秩序和质量,确保体育健身安全、有序。除后操场外,均不得进入其他场地,特别严禁进入教学办公区域。强闯校门或进入隔离区域者,保安人员有权立即驱逐。

  四、开放时间

  (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6:00-12:00, 下午13:30-19:30

  冬季:上午6:00-12:00, 下午13:00-19:00

  如遇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临时活动,学校承担组织、教育、人事、卫生、公安等部门考试,假期学生体训,操场整修保养等活动,校园不向社会公众开放,届时学校会在显目位置粘贴公示公告或在运维群公示。如遇风雨天气不开放(特殊情况下不对外开放,学校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来校参加锻炼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1.凡进入校园必须确保个人头像上传成功、个人身份证、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成功并已生效,并通过申请审核后方可入校。

  2.12岁以下(含12岁)的未成年人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否则不予放行;12岁以下(含12岁)的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照看下开展体育活动,以免出现意外情况。

  3.进入校园运动的市民,请自觉维护运动场秩序,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进入教学楼、办公室、室内馆等非开放的区域。禁止翻越通道闸、栏杆,非法闯入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身体患有心脏病、哮喘、高血压或先天性疾病等一系列不适宜进行户外运动的市民禁止进入场地活动。凡因场地设施问题出现的伤害事故、与进入学校体育场地的健身人员发生冲突等伤害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由市民自行与保险公司处理,校方及相关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运动场活动须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以避免受伤,严禁穿戴有钉子的鞋子如高跟鞋、硬底鞋、旱冰鞋、钉鞋和其他有可能损害场地的装备入场活动。

  6.妥善保管随身物品,请勿在场地内乱摆乱放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物品、管制刀具、碳酸饮料及个人宠物、滑板车、溜冰鞋等对场地有损害的运动器械等进入运动场。

  8.运动场内禁止从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卖淫、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和危险活动。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禁止携带广播音响等有声设备,禁止开展噪音较大的活动以及团体活动,例如广场舞、交际舞、暴走等。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酗酒、大声喧哗、赤裸上身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纸屑、瓶罐等废弃物、所有垃圾一律自行打包带走;除饮用水外,零食瓜果等一律不准带进场内;禁止在地面、墙面、树木、桌椅上随意刻画、涂写;严禁随地大小便。禁止追打、嬉戏吵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机动车、电动车或者其他非机动车不允许进入学校场地,禁止将车辆直接停放在学校门口,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运动场内禁止车辆行驶。如驾车前来自行寻找停车点,不得乱停违停,学校对社会车辆无看管义务,车辆一律自行负责。

  10.运动场内禁止堆压重物和锋利物品,以免造成场地损坏或刺伤周围人员。

  11.凡进入场地运动的市民应自觉遵守场地的管理规定,遵守文明规范,不进行危险的运动项目:如射击、散打等;不做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爱护场地器材、设备,保持运动场整洁,共同维护文明、整洁的健身环境,做好垃圾分类。不随意搬动运动场地设施,踩踏花草,如有故意损坏器械设备的情况发生,学校有权要求责任者按照价赔偿,责任者或不服从管理者会被列入黑名单,校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场地活动,并责令其离开学校场地。

  12.锻炼人员应维护校园的稳定工作,发现有违法人员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告知保安。

  13.请按约定时间进入场地活动,活动结束时请自觉离场。如又发现滞留场地情况,将视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以上条例解释权归学校。

  本须知在运动场公示,凡进入运动场的市民,均视为已阅读并承诺上述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不定劝告,态度恶劣者将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文标签: 场地  学校  运动场  场内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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