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7人气:作者:未知
(一)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待遇。
门诊慢性病病种13种:高血压(Ⅲ期)、肺心病、精神病(不含重型精神疾病)、冠心病(非隐匿型)、Ⅱ型糖尿病(合并发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癫痫病、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及后遗症期)、苯丙酮尿症。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封顶线1500元。
门诊大病病种13种,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恶性肿瘤、重症精神病、Ⅰ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封顶线1万元/年;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机会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脑瘫症、孤独症的封顶线为5万元/年;器官移植、尿毒症、血友病不设起付线,年最高支付限额内不设定额。
(二)住院待遇。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分别是1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线;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0%、70%、60%。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保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