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6人气:作者:未知
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费补贴
1、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加强现有人才的再培养,对获得我市紧缺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学费补贴。
2、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为我市紧缺专业、学成后回我市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2万元学费补贴。
3、经办流程
(1)申报人员将相应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同意后,根据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3)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4)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分工.依据审核结果分别提出补贴意见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5)财政资金到位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由单位交付本人。
具体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博士或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4、经办服务
经办单位:济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咨询电话:0537-296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