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怎么办?

时间:2024-06-04人气:作者:未知

临沂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怎么办?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怎么办?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含延长缴费),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拓展:2020年度—2021年度临沂养老保险保险缴费基数

  | 城镇职工

  依据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确定,但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山东省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不得低于3269元/月;

  个人月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山东省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最高不得高于17284元/月。

  |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常见问题

  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缴费基数吗?

  回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设置缴费基数,市民根据自身情况从12个档次中选择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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