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 初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代理人)
2. 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人)
3. 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
4. 一年以上的病历资料
5. 材料齐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到指定医院做残疾鉴定。
另外: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
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办理地点
新乡市新乡区(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公共交通:乘坐183、188路公交车到新乡县行政服务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