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济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时间:2024-08-23人气:作者:未知

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济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参保的重度残疾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后年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计发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3)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5)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