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人气:作者:佚名
查询2018年1月1日前在潍缴纳社保的博士硕士生申报范围及补助标准请。
申领程序
1、申请。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属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市属单位引进的上述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向潍坊市人社局申请。本次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
①《潍坊市引进博士、硕士生活补助申请表》(可通过“人才潍坊”、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下载);
②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已办理派遣、改派手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含5年)全职劳动合同;
④规范的毕业生就业(调动)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包含在潍缴纳保险起止时间)和个人参保账号;
⑥银行代发工资明细;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③⑦类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上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交《潍坊市引进博士、硕士生活补助汇总表》。
(2)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
①《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
②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进站博士后、设站单位、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进站博士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进站博士在站期间考勤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
①《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申请表》;
②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包含在潍缴纳保险起止时间)和个人参保账号;
⑥银行代发工资明细。
2、审核。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引进的上述人员,由当地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市属单位引进的上述人员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
3、发放。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引进的上述人员生活补助,经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同级财政承担;市属单位引进的上述人员生活补助,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市财政承担。生活科研补助每年集中兑现一次,直接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