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群众就医便利性,满足参保人多样化就医需求,参保人员可在原有的选点基础上增加1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内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最多不超过2家 (包含原有选点的医疗机构)
办理方式如下:
(一) 医院窗口办理
(二)经办窗口办理
点击查看详细办理流程
各县 (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如下
市 直0753-2181980
梅江区0753-2196734、2196702
梅县区0753-2562039、2586846
兴宁市0753-3256057、3257220
平远县0753-8897839、8899321
蕉岭县0753-7188268、7863621
大埔县0753-5535107、5559013
丰顺县0753-6619338、6103258
五华县0753-4428095、443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