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落户变化(自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1、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
2、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实施后,在“8+1”县(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来讲:需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而这部分居民,从落户之日起计算,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即可申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2+2区域”。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18692346724352.shtml?ErnA2UlbEv09=170446092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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