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0人气:作者:佚名
泉州市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发放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返还条件:
1.2023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2.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黑名单僵尸企业以及违反生态环保等政策的单位,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发放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为确保稳岗资金精准发放到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
特别提醒:
1.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单位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2.如果您单位在公示名单中,线上确认却遇到“请与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认你单位是否符合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提示,则表示目前您单位的数据还在审核中,请您耐心等待,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确认。
3.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联系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单位名称。
4.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扫一扫,提前查看市本级可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