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融媒中心播音主持招聘公告 沂南县融媒体

时间:2024-06-12人气:作者:未知

沂南县融媒中心播音主持招聘公告 沂南县融媒体

  沂南融媒公开招聘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见下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人数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登记。应聘人员填写《沂南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发送至所报名的招聘单位邮箱:yngdjbgs@126.com ,发送文件按如下格式标注:姓名+报考岗位,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7372011确认。报名日期截至2021年4月30日。

  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沂南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面试采取命题演讲与试镜测试的办法进行。根据命题演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比例确定试镜测试人员。考试的最终成绩按试镜测试成绩为准。

  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没有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面试采取试镜测试的办法进行。考试的最终成绩按试镜测试成绩为准。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资格审查时按以下规定递交有关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简章由沂南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7372002

  附件:

  沂南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

  沂南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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