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燃气低收入人群认定指南

时间:2024-08-24人气:作者:未知

济宁燃气低收入人群认定指南

  低收入群体认定指南

  (一)所需资料

  1.低收入群体用户申请认定书(用户到燃气公司受理认定点现场签订);

  2.燃气用户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

  4.居民户口簿中全家户口户籍页、燃气用户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各1份及原件;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和《济宁市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复印件1份及原件、农村贫困户持市扶贫办开具的农村贫困户证明及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1份及原件(以民政、工会等部门应及时向天然气经营企业提供城区范围内相关困难人员名单为准)。

  (二)认定要求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和《济宁市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及农村贫困户等居民家庭,证件登记家庭住址与用气地址一致;

  2. 登记常住人口中包含燃气用户本人;

  3.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证件与市民政部门登记一致;

  5. 认定有效期为两年(年度阶梯价格计量周期)。

  (三)认定流程

  1.低收入群体居民用户于2019年8月1日开始持以上所需资料至燃气公司受理认定点提交申请表;

  2.公司审验资料合格后现场签字确认,用气价格按2.4元/立方米执行,暂不执行阶梯价格,并于受理的次月起执行;

  3.低收入群体居民家庭用户在认定有效期满后到公司客服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续期认定。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普通居民家庭用气阶梯价格执行。

标签: 原件  复印件  用户  低收入  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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