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理方式:
(一)线上渠道: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爱南宁”APP办理。
(二)线下渠道: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跨省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的特别规定:
(一)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原则上应在转入就医地治疗前办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手续,符合转诊条件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区外就医证明》并上传医保信息平台,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从转出之日起生效。
(二)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指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等原因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自治区外医疗机构诊治的参保人员。
(三)南宁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出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区外就医证明》的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治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四)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诊条件,需转自治区及备案地外医疗机构诊治的,也可由备案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区外就医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