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不予受理其低保申请。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在有赡养能力但拒不赡养老人的情况下,老人不可以申请低保。应该依法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它暂缓或者不予受理低保申请的情况:
(一)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的;
(二)拒绝配合低保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
(三)故意隐瞒或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四)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六)具备生产劳动能力和条件,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
(七)申请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范围外的学校、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的;
(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判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九)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十)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佩戴金银首饰、在各种高档会所消费、拥有各类奢侈品及其它高消费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