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3人气:作者:佚名
办理条件:
1. 转入淄博:本地参保人需要将外地参保记录转入并接续;
2. 转出:本地参保人需要将本地参保记录转移至新参保地。
办理材料:
1. 转入人员:社保卡、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
2. 转出人员: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办理地点:
1.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2. 张店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3. 淄川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4. 博山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5. 临淄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6. 周村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7. 桓台县医疗保险事业处;
8. 高青县医疗保险事业处;
9. 沂源县医疗保险事业处;
10. 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处;
11. 文昌湖区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