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民政局2月1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婚姻登记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月3日(周一)起苏州市各婚姻登记机构正常开展服务。
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深入贯彻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部署要求,做好婚姻登记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从以下方面积极引导市民,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避免近期登记。
请市民朋友们理解配合,避免或延迟在近期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婚姻登记,且尽量不要在2月14日等特殊日期“扎堆登记”。
2、实行预约办理。
如有必要确需办理的市民请提前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或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预约,并接受婚姻登记处的分批分段办理调配。
3、主动推迟登记。
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及正处于居家观察期间的市民,请在观察期结束后再来办理婚姻登记。
4、配合做好防护。
请前来登记市民做好配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接受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5、暂停颁证仪式。
疫情防控期间各婚姻登记机构将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颁证服务,请新人避免亲朋好友陪同登记,缩短在婚姻登记机构逗留时间。
市民政局希望新人都能理解和支持,并服从婚姻登记处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