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1. 对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 对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分等级。当发布O3预警时,启动O3重污染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县(市、区)应急指挥部须按照本县(市、区)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市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工作。应急响应时,市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适时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对相关县(市、区)落实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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