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鱼台汽车消费券怎么领 鱼台卖车的地方

时间:2024-05-22人气:作者:未知

2024鱼台汽车消费券怎么领 鱼台卖车的地方

  鱼台县家庭乘用车消费券领取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家庭乘用车消费活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商务局牵头实施2024年“惠聚孝贤 乐飨鱼台”家庭乘用车零售惠民活动。

  本次活动的时间安排、参与范围、发放标准、领券用券流程、资格券领取方式、核销资格券、消费券申领方式、注意事项:

   关于时间安排

  申请资格券时间:2024年4月26日10:00 -2024年5月17日24:00 (申领家庭乘用车消费券达到券资上限,活动入口关闭)。期间参与活动的消费者登陆“慧济生活”APP免费领取资格券。资格券领取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如在4月26日前领取资格券数量达到发放总券数上限,将不再继续发放。

  购买新车时间:2024年4月26日 -2024年5月26日

  资料上传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6日 -2024年5月31日

  汽车消费券发放时间:以财政到账时间为准。

  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到账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发放标准

  本轮活动的消费券总额为30万元,汽车消费券分两类:

  1、燃油车(包含油电混动类):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10万元(不含)以下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券;10万元(含)以上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券。

  2、新能源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10万元(不含)以下发放1500元汽车消费券;10万元(含)以上发放2500元汽车消费券。

   关于参与范围、领券主体

  (一)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范围指在鱼台县境内注册的汽车零售企业。相关车企名单已在鱼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二)本活动中的家庭乘用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

  (三)本活动的领券主体是指18周岁(含)以上的个人消费者,需下载注册“慧济生活”APP(注册实名认证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凭本人身份证只能成功使用1次资格券、领取1次家庭乘用车消费券(一辆家庭乘用车只能享受一次消费券补贴)。

   关于领券流程

  本次活动按照先领取资格券,后申请汽车消费券的程序进行,审核通过后,把汽车消费券发放至申请人“慧济生活”APP账户。

  第一步,申请人领取资格券后,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选购车辆,签订购车合同、支付车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取得相关购车材料;在车辆管理所、具备资质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购家庭乘用车上牌(燃油车须在鱼台县上牌)。

  第二步,完成以上购车、挂牌手续后,申请人可通过“慧济生活”APP在线申请,提交新购买的家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购车付款凭证等4项材料照片。

  第三步,鱼台县商务局按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通过后(退回后再行申请的,按照其最后一次成功提交资料的时间认定),依次向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本次活动的活动规则、参与车企、用券商家和咨询电话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所有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门店也会张贴活动海报,请广大消费者关注,有购车意向的消费者请仔细阅读活动规则。

   资格券领取方式

  个人消费者登录“慧济生活”APP,精选首页点击“2024惠民消费券”--“鱼台消费券”--“汽车消费券活动”选择“燃油车汽车资格券或新能源汽车资格券”申领专区进行汽车销售企业、档位选择,进行资格券申领。活动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只能成功申领1次资格券。资格券申领成功,锁定本次汽车消费券申领资格。

   消费券申领方式

  成功申领资格券并购车的消费者可通过“慧济生活”精选APP首页“2024惠民消费券--鱼台消费券”--“燃油车汽车消费券或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申领汽车消费券,按要求上传完整清晰的购车材料。由汽车消费券活动专班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符合要求的消费者以优惠券形式发放汽车消费券。消费者可登录 “慧济生活”APP“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并使用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消费券支持拆分使用、余额及消费记录查询。

   注意事项

  领取的资格券应与购买的家庭乘用车销售价格档位相对应,且资格券领取人和汽车消费券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汽车消费券申请将不能通过审核。

  (一)家庭乘用车消费券在活动公告的《2024年鱼台县“惠聚孝贤 乐飨鱼台”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惠民活动参与商家名单》范围内企业使用“慧济生活”APP支付核销,进行相关线下消费。用券商家名单在“慧济生活”APP鱼台消费券申领页面同步显示消费券适用商家。根据用券商家参与情况,商家名单动态更新。

  (二)家庭乘用车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

  (三)家庭乘用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四)使用家庭乘用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五)家庭乘用车消费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领取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及时使用。

  附件:鱼台县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参与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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