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反家庭暴力法》捍卫妇女儿童权益的卫士
划重点内容:
一、《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怎么样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共三十八条,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家庭暴力的发生,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一把法律保护大伞。
二、学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意义
家庭暴力的体现从以往的家庭琐事、个人私事上升为社会公害、违法犯罪。通过畅通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面对家庭暴力也不再是孤立无援。
三、《反家庭暴力法》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什么原则性规定?
①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原则;
②共同责任原则;
③预防为主,教育矫治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④特殊保护的原则;
⑤尊重受害人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原则。
四、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如何应对?
遭受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报警,去医院验伤,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等反映情况。由此形成的报警记录、病历材料、调查材料、照片等均可以证实家庭暴力的存在。
五、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有哪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违反有何法律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八、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间有多长?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