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9人气:作者:未知
一、符合加5分条件的应带证明材料
1.登记表;
2.考生父、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军人所在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证明军人是否服现役、与考生关系);
4.考生父母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符合加20分或30分的应带证明材料
1.加5分应带的上述所有证明材料;
2.符合附件1中加20分或30分条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的证明材料均需军人所在部队师(独立团)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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