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9人气:作者:未知
1.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比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可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2.充分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红色景点、研学基地等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作用,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3.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规范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健全保障机制
1.经费来源和收费标准。各地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保障经费,确保课后服务得以持续顺利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财政全额保障,或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各地要确保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放学后基础性托管服务和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费标准由各地发改(价格)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省发改委统一部署,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当地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如国家、省、市已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2.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取酬。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各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时间、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有关人员取酬应与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工作表现挂钩,具体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3.安全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机制,把各项学校安全管理要求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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