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于都小学初中长幼随学政策 赣州于都实验附小

时间:2024-06-18人气:作者:佚名

2024赣州于都小学初中长幼随学政策 赣州于都实验附小

  “长幼随学”政策

  为逐步解决多孩接送不便的问题,继续实行“长幼随学”政策。

  (一)“长幼随学”原则

  1.学生家长自愿申报。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大孩就读学校审核盖章的《于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长幼随学”申请表》见附件5,未审核盖章或未提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长幼随学”政策。

  2.新生类别不变。

  3.在同类别新生中优先安排。

  4.原则上在同一学段实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可不受学段限制。

  (二)“长幼随学”范围

  小学一年级新生及初中七年级新生。

  (三)“长幼随学”要求

  1.新生符合某校招生入学条件,其已有兄弟姐妹(指同胞兄弟姐妹,下同)在该校就读,当该校学位不足时,该生不参与摇号,直接安排在该校就读。

  2.新生不符合某校招生入学条件,其兄弟姐妹在2022年秋季学期以后(含2022年秋季学期)通过正常招生程序(不含学位自愿互换)已录取在该校就读,该生可在其兄弟姐妹就读学校申报入学,不受招生方案学区划片规定限制。

  3.依据“长幼随学”政策申报入学,也需严格遵循招生方案规定的入学类别先后顺序安排入学;当该校学位不足时,“长幼随学”申请新生享受同类别对象优先安排政策。

  4.申报“长幼随学”的新生,选择“长幼随学”入口报名。除需提供正常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于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长幼随学”申请表》及兄弟姐妹关系证明原件(如户口簿等)。

  5.因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调整,导致新生不在其兄弟姐妹学校片区的,可不受兄弟姐妹入学年份限制申报“长幼随学”。

  附件5:于都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长幼随学申报表.pdf

  

标签: 长幼  新生  兄弟姐妹  学校  于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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