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6人气: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组织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等制定并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结合建德市学校实际,现将佩戴口罩规范如下:
1.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含幼儿)可以不佩戴口罩,中小学教师授课时可以不佩戴口罩。
2.师生在校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上下学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身体不适等情况下,应当佩戴口罩。
3.中小学校门值守人员、校医、卫生清洁与消毒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时应当佩戴口罩,建议托幼机构教师上课时佩戴口罩。
建德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