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6人气:作者:未知
招生(招聘)程序
省粮食物资局在高考成绩发布前,按照当年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所有超一段线30分以上(含)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浙江农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和招生院校的要求,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比例,向招生院校分级分批提供名单,即先提供省属单位名单,再提供各设区市所属单位名单,最后提供各县(市、区)所属单位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级粮食物资局。各级粮食物资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用人单位与考生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则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高考成绩顺延提供考生名单。
招生院校在普通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级粮食物资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省粮食物资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