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9人气:作者:未知
1.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3中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4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外籍华人的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5中规定的证明材料)、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8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于5月18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2.三侨考生于5月6日——5月17日(工作日的每天9:00—12:00,14:00—17:00),带《登记表》以及附件6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向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申请。
3.符合加分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6日—5月17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
4.符合加分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6日—5月17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后,在5月18日前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所有经审核的学生名单、加分分值等由我局在杭州教育网公示无误后予以加分。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