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6人气:作者:佚名
一、时间安排
5月18日,全市各类幼儿园大班幼儿开学;中、小班(托班)幼儿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5月18日后,一周内有序开学。
二、有关要求
1.严格开学条件核查。 明确开学时间后,经幼儿园申报,由各区、县(市)教育和卫健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幼儿园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对属地各类幼儿园认真按园区组织开学核验,合格一个园区,开学一个园区。各地教育和卫健部门要严格把关,逐园督查核验,确认开学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学。
2.尊重家长意愿,实行自愿返校。 本学期不返校的幼儿,保留学籍,不收取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可结合实际实行幼儿园弹性上学制度。
3.优化幼儿进出园流程。 各幼儿园要立足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入园出园实施方案,强化安全意识,完善晨检制度,严格“亮码+测温”入园检测;错班错时分批组织到园,加强管控力量,防止出现进园出园时段园门口人员集聚、交通拥堵等现象。
4.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和培训。 各地卫健(疾控)部门要向幼儿园派驻健康指导员,加强对幼儿园防控工作的指导。开展对教师、保育员、保安等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幼儿园保育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5.加强家园协作配合。 以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幼儿园安全防控举措,积极传递正能量,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上学前幼儿体温自测,织密家园协作防护网,为安全顺利开学合力创造有利条件。
6.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各地各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并始终将落实防疫要求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加强幼儿全日健康观察,在入园、午睡后落实专人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烧处置流程,完善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敬请关注:
各位家长朋友,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教育局经研究决定:
5月18日,我区各幼儿园大班开学;5月20日,我区各幼儿园中班开学;5月22日,我区各幼儿园小班(托班)开学。
如遇特殊情况,将及时通知各幼儿园。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