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7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各学科等级、中考录取成绩,分类列序,分批次、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为:综合素质评定B等(含B等)以上;体育与健康、艺术素养过程性评价达到B等(含B等)以上;地理、生物统一测试等级合格;学校考查科目等级合格。
第二、三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为:综合素质评定C等(含C等)以上,市级示范校综合素质评定应为B等(含B等)以上;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素养达到合格;地理、生物统一测试等级合格;学校考查科目等级合格。
享受自主招生录取政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应为B等(含B等)以上,其专业学科等级评定应为A级。
符合各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录取成绩(即考生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每名考生的投档先后顺序。若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育与健康考试等级、中考各学科A等级数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顺序。
投档时,按批次和已排定的投档先后顺序,逐个对每名考生进行投档;对每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依据每名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从第一志愿学校到最后一个志愿学校逐一进行投档。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就不再继续投档。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的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有两个及以上校区的,每个校区单独划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