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人气: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受理电话
拓展信息
“长幼随学”服务举措具体有哪些?
答:进一步优化“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因地制宜,切实帮助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问题,更好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其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允许在公办、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符合入读条件的公办学校就读,实现“长幼随学”;
2.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3.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4.民办学校因安排“长幼随学”转学的,可适当突破原定的招生计划,但不得突破基准班额。
“长幼随学”服务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