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7人气:作者:佚名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按照各镇(街道)核准发布的入学条件执行。金沙街道、金新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以及学生应具备的相关证明,于2024年7月7日至20日申请登记。登记地点分别为:金沙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地址:通海路51号,联系电话:13962845951)、金新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地址: 朝霞路369号二号楼底楼大厅,联系电话:69983663)。区教育体育局与金沙街道、金新街道联合会审后,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依法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相关说明
1. 城区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园)继续实行学段学位管理制度,学区内的同一住宅用房小学六年内只可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幼儿园、初中三年内只可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
2. 城区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园)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户籍迁入时间都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含)以前。
3.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产权,且产权证载明为住宅用途,仅有部分产权房屋、非住宅用房产权、期房不得作为入学条件。居民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拆迁安置房视同享有完全产权,须提供产权证(或建房报告)、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
4. 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拆迁户,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原件、街道证明到安置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无拆迁安置协议的,仍在户籍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5. 以下对象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一是入学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二是城区学校(园)摇号未摇上的儿童少年;三是其他按政策应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6. 任何企业、开发商和其它非授权单位、部门自行公布的招生办法及施教区范围一律无效。对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谣言,干扰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区诚信体系。
本办法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蔡华军,联系电话:86513425、8651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