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7人气:作者:未知
一、复课(复训)时间安排与组织
经核验符合复课(复训)标准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自5月9日起可陆续恢复开展线下培训。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核验工作由各区、县(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
专修学院参照《通知》要求执行,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核验工作。
社区学院、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各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可参照《通知》要求执行,并分别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核验工作。
二、复课(复训)申请与督查核验规范
(一)复课(复训)申请
即日起至线下复课(复训)前,各类培训机构要对照省、市关于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积极完善复课(复训)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疫情防控、健康及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备复课(复训)条件,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前提下,所辖各场所(含教学点)逐个填写申请(承诺)表和《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复训)自查核验表》的自查部分,并附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等具体复课(复训)安排,自主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提交复课(复训)申请。
(二)组织核验
各地以属地街道(乡镇)为单位划分核验范围,组织包括属地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相关部门和社区网格员参与的若干个核验小组,对所辖区域内各类培训机构依其申请分类分批进行核验。
根据核验结果,区、县(市)学校开学工作专班对通过核验的培训机构,出具复课(复训)核验通过证明,纳入“绿名单”;对未予通过的,出具整改告知书,纳入“黄名单”。
通过核验的培训机构,需将核验通过证明及申请(承诺)表陈列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供家长查验和社会监督。
未通过核验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实行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复查通过方可恢复营业;对未经核验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一经发现即纳入“黑名单”,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