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5人气:作者:未知
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经开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经开区购买房产;
2. 有经开区户籍;
3. 父母在经开区务工或经商,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参加社会保险且在经开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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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01、公平公正
坚持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咨询电话等公开,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02、免试就近
各学校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分块划片”的方式进行。
03、统一管理
全区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领导下实行“六统一”:统一时间、统一管理、统一报名、统一审核、统一录取、统一注册。
04、上限控制原则
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不突破标准招收新生,不突破标准招收插班生,合理统筹调剂适龄儿童入学。
05、依序录取原则
按照生源户口与房产情况分为“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类,依次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