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8人气:作者:佚名
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学校的隶属关系、覆盖范围和实际学位数量,按照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严格控制班容量的要求,实行“免试入学、相对就近、无缝衔接、统筹安排”的原则。
小学:
我区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且在白沟新城居住的全部免试入学,适龄范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由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依据核定实际居住地后为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主管部门审批。今年起,有需求办理的去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办理,秋季开学前停止办理。各校招生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初中:
我区小学毕业生由白沟新城第一中学发放七年级新生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2024年白沟一中分两个校区招收七年级新生,分别为白沟新城第一中学校区和白沟新城第一中学许庄校区。选择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七年级的新生,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不再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强化信息公开。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和各学校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三)确保不新增大班额。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秋季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确保2024年不新增56人及以上班级。
(四)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规定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五)继续坚持公民同招。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六)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监护人可选择周边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七)落实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八)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机关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的,在审批地县域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白沟新城民办学校招收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只面向域内幼儿园或小学学校。
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白沟新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民办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免试原则下面向白沟新城全区自主招生。
1.招生开始前,民办学校要依法制定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概况、招生数量、招生方式(含报名和录取环节)、招生时间、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等,经民生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备案,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过程中,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对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监管,重点对民办学校招生执行情况和招生纪律进行督查。
3.招生方式
(1)线上报名的需上传户籍首页、父母一方页、学生页原件;同时上传白沟辖区幼儿园毕业证明,毕业证明需加盖毕业幼儿园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学校存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或摇号的方式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根据电脑派位或摇号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报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线下报名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报完为止。报名时请携带户籍首页、父母一方页、学生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白沟辖区幼儿园毕业证明,毕业证明需加盖毕业幼儿园公章。复印件和毕业证明交学校存档,根据报名信息下发《2024年一年新生录取通知书》,请在规定内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严格免试入学。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 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九)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控辍保学常态清零。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全区各中小学及时掌握所在片区涉及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学生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二、招生办法
(一)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统一管理全区内各学校起始年级招生事宜,严格控制班额。
(二)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白沟域内各幼儿园办理,并由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分配至各公办小学。
(三)民办学校根据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审核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全区各幼儿园7月1日上午8:20开始新生报名工作,民办学校同日早晨8:20开始招生,报名截止日期7月10日。报名时务必提供真实信息,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重读,否则无法录入学籍。
(五)为避免出现新增大班额,结合各校学位情况,2024年招生分配具体措施如下:
1.白沟新城户籍适龄儿童以户籍地址或房产地址为依据安排划片入学。
2.在白沟有房产适龄儿童以房产地址为依据安排划片入学。
3.非白沟户籍租房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采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由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统筹调剂入学。
4.散户学生报名后须服从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统筹调剂入学。非白沟新城户籍适龄儿童未办结居住证的与散户学生同一批次安排入学。
5.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予安排一年级新生入学。
不服从调剂的新生,不予认定和安排入学,视为自动放弃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机会。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或民办学校就读。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小学
1.本地幼儿(白沟新城户籍,查看户口本户主首页)。
(1)现居住地与户口本一致的以户口本登记地址为准进行登记,报名时出具户口本。(该户口本中需体现报名新生名字)
(2)户口本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出具现居住地的房产证,以房产地址为准进行登记,报名时同时出具户口本和房产证,不能出具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收费票据原件。同时出具实际入住证明材料(如:近一年的取暖费票据或物业或水电费票据等),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不予认定。户口本要体现报名新生和房屋主人在同一个户主内(有多套实际居住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套房产地址进行登记,登记后不得变更)。
备注:报名时以上两种情况任选一种报名方式进行现居住地址登记,登记后不得变更。
2.非白沟新城户籍监护人在白沟拥有房产的幼儿。以房产登记地址进行登记,报名时同时出具户口本和房产证,不能出具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收费票据,同时出具实际入住证明材料(如:近一年的取暖费票据或物业或水电费票据等),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不予认定。户口本要体现报名新生和房屋主人在同一个户主内。(有多套实际居住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套房产地址进行登记,登记后不得变更)。
3.非白沟新城户籍随监护人租房居住幼儿。出具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依据居住证登记的地址进行登记,同时出具户口本,监护人和报名新生要在同一个户主之内。(此部分学生由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根据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在第一批次统筹调剂入学)。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将对这一类学生入户核查。
4.非白沟新城户籍未办结居住证租房幼儿。非白沟新城户籍适龄儿童未办结居住证的,出具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凭证或正在办理证明(在有效期内),依据居住凭证登记的地址进行登记,同时出具户口本,监护人和报名新生要在同一个户主之内。(此部分学生由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根据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与散户学生安排在第三批次统筹调剂入学)。
5.非白沟户籍中高碑店户籍幼儿,因公安户籍部门无法出具居住证或居住证明,需向所在幼儿园提供如下材料:
(1)在村街租住的须出具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证明中要体现出具体的住址信息并加盖公章。
(2)在社区租住的须出具社区办开具的居住证明,证明中要体现出具体的住址信息并加盖公章。
(此部分学生由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根据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在第二批次统筹调剂入学)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将对这一类学生入户核查。
6.一年级散户学生:指在我区居住未在白沟新城辖区内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学生。
(1)白沟新城户籍的,按本地生报名方式进行登记。
(2)非白沟新城户籍的。须出具辖区派出所提供的居住证进行登记。同时出具户口本,监护人和报名新生要在同一个户主之内。
(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视情况安排在第三批次入学,如没有空余学位,则不能安排公办学校入学或回原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备注:散户生报名登记时间7月15日-16日。过期不予受理。(报名地址:民生保障局109室)
7.意向到民办(私立学校)就读的:
新生登记时,意向去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视为本次放弃入学公办学校,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在招生期间将不再给予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参加验证,相关幼儿园做好登记,纸质和电子稿验证时一同上交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
(二)中学
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组织辖区各小学提前发放《致白沟新城2024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意向入学我区公办中学的,我区公办中学将根据回执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凭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后学籍锁定,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入学。白沟域内小学毕业生也可以根据民办学校招生情况,选择民办初中入学。
四、具体安排
(一)小学
7月17日—7月31日,全区各幼儿园携入学幼儿相关证件到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112室验证,验证时证件和花名册顺序一致,方便验证。同时上交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一份报基础教育科。(纸质版内容必须与电子版完全相同,纸质版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各幼儿园按照规定时间到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领取一年级入学通知书,散户学生领取时间关注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教育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通知。
新生入学后各校及时采集或完善新生信息,随时准备学籍上报。一年级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在白沟新城辖区内的小学之间不得转出或转入。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不定期到各校核查新生人数,严禁私自招生、违规办理转学。
(二)中学
全区各公办小学统一时间到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发放给新生,初一新生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白沟新城第一中学报到。民办学校按照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批复的招生计划,接收选择民办学校的新生报到。
五、加强领导,强化招生秩序,切实加强监督理。
(一)成立专班,落实主体责任。为保证此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和中小学校、园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1.各校园严格按照《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实施办法》开展登记、调查等事宜。
2.各幼儿园报名时制定好本园报名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方案制定的可操作性、规范性,有序安排报名工作。
3.各幼儿园和小学要高度重视此次招生工作,要在醒目位置公示《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实施办法》。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家长会等多种形式把招生政策宣传到位,把招生的时间节点通知家长,禁止向家长发布虚假信息,禁止在招生期间谋取利益,禁止向外界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禁止空挂学籍,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4.各幼儿园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需与家长签订《报名新生材料承诺书》,幼儿园收回存档备查。同时各幼儿园要切实落实好核查责任,核实好每一名新生实际居住地址。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将对幼儿园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报名信息核实(入户调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追究幼儿园核查责任,同时取消新生入学资格,不予安排入学。
5.各小学不得私自招生,也不准推拖办理分配的新生入学。各校新生达到上限后不再批准此年级转入学生学籍。
(二)从严规范招生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教育部 “十项严禁”,共同维护教育公平,构建全区良好教育生态。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均衡编班规定,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完成新生入学学生的分班工作。均衡班级师资配备,班主任抽签确定管理的班级,不得按照学生成绩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国际班、融合班、明智班等。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咨询电话:0312-2856329
咨询微信公众号:保定市白沟新城教育事业办公室
附件1:《白沟新城2024年白沟新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招生工作通知》,结合本区公办学校学位实际,经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白沟新城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公布如下: